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場地設施提供使用代收代付水電費標準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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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名稱 | 內容 | 費用標準 | 費用標準 | |
單位 | 金額 | |||
水電費 | 分攤國際會議廳、教室、會議室、餐廳、廁所及宿舍水電費 | 單位:場地設施使用費總額 金額:10%~15% |
場地設施使用費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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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場地設施使用費及代收代付相關費用,請於使用前10日匯入中央銀行國庫局(代號0000022)「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帳號24170102120015(匯款種類:公庫匯款)。匯款時,請註明申請使用單位、連絡人姓名及活動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