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於約定日至各業務單位,出示准駁通知書及身分證明文件予業務承辦單位人員並完成登記程序後,本所承辦人員始將備妥之檔案提供應用 。
- 申請人為個人:檢附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例如:身分證影本。
- 申請人為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檢附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及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並加蓋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及負責人印章。
- 如授權或委託代理人申請時,應另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正本、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加蓋印章。申請案件屬個人隱私資料者,請檢具身分關係證明文件。
申請人於約定日至各業務單位,出示准駁通知書及身分證明文件予業務承辦單位人員並完成登記程序後,本所承辦人員始將備妥之檔案提供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