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即日起每日上課前,由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下稱財訓所)輔導員加強向學員宣導或於授課前10天向講座說明防疫規範及收到細胞簡訊之因應作法,並建議下載「臺灣社交距離APP」。
二、 參訓學員或講座收到細胞簡訊時或通知居家隔離等訊息,應依下列情形通知或回報財訓所:
(一) 開班前10日內收到前述訊息時,請學員服務機關(單位)人事人員或講座通知財訓所開班承辦人,並暫勿前來財訓所參加訓練或授課。
(二) 參訓期間(授課期間)收到前述訊息時,請立即通知本所人員(輔導員或開班承辦人),本所將請學員或講座先返家休息,並請配合衛生主管機關相關指示辦理。後續並請回報是否被通知隔離或進行COVID-19之檢測結果。